Strict Standards: Only variables should be passed by reference in /www/wwwroot/sdzcx.com/system/modules/content/index.php on line 10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山东中诚信管理咨询集团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14层
联系电话:0531-88191133、88191101、88191122
传真:0531-88191101
邮箱:sdzcxcpa@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交流 > 答疑精华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5-11-13 点击浏览:

【问题】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28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上一篇:企业以非货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下一篇:金融租赁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否税前扣除